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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则

发布日期:2019-02-20

有机产品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证书编号规则。认证机构在食品农产品系统中录入认证证书、检查组、检查报告、现场检查照片等方面相关信息后,经格式校验合格后,由系统自动赋予认证证书编号,认证机构不得自行编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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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认证机构批准号中年份后的流水号

认证机构批准号的编号格式为“CNCA-R/RF-年份-流水号”,其中R表示内资认证机构,RF表示外资认证机构,年份为4位阿拉伯数字,流水号是内资、外资分别流水编号。

内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编号为该机构批准号的3位阿拉伯数字批准流水号;外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编号为:F+该机构批准号的2位阿拉伯数字批准流水号。

(二)认证类型的英文简称

有机产品认证英文简称为OP。

(三)年份

采用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,例如2011年为11。

(四)流水号

为某认证机构在某个年份该认证类型的流水号,5位阿拉伯数字。

(五)子证书编号

如果某张证书有子证书,那么在母证书号后加“-”和子证书顺序的阿拉伯数字。

(六)其他

再认证时,证书号不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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